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4-2458(2015)04-0022-11
DOI:
10.14156/j.cnki.rbwtyj.2015.04.003
一引 言
“近代家庭”这一定义最早诞生于西欧和北美的家庭史研究范围。对“近代家庭”的形成有比较详尽研究的是英国家庭史研究的代表性学者爱德华肖特。他觉得,家庭会由一种传统的形式向近代转变,而且传统家庭向近代家庭转变基于以下三个方面感情的高涨:男女之间“浪漫”爱情;母子关系的亲密性;家庭与其他一同体之间开始划分界线①。爱德华并没指出在结构或者形态上,家庭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这一总结也主要基于欧洲特别是西欧的中产阶级的家族形态的总结。法国历史学家菲力浦阿利埃斯(Philippe Ariès,1914年―1984年)和美国社会史学家Tamara K.Hareven(1937年―2002年)则对这一定义进行了进一步的剖析和继承。阿利埃斯觉得,“近代家庭”是为近代市场提供近代化个体的装置;近代国家有哪些用途就是维持市场与家庭的离别,使各自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近代社会就是通过市场、家庭和国家这三者连接构成的。Hareven则在其著作《Family Time and Industrial Tim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amily and Work in a New England Industrial Community》(1982年)中,将近代家庭特点总结为:家庭内部的(domestic),私密的(private),亲密的(intimate),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以孩子为中心,家庭成员之间强烈的感情牵绊,人口再生产限制,社交的衰退,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
1985年,日本学者落合惠美子通过其论文「近代家族の?Q生と?K焉」一文,最早将这一定义介绍到了日本。此后,落合将近代家庭的特点总结为以下8点:家庭范围和公共范围的离别;家庭成员之间强烈的感情纽带;孩子中心主义;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家庭集团性的强化;社交的衰退;非亲属的排斥;核心家庭。这一理论被不少日本学者同意,甚至延伸。其中,西川?v子在其基础上增加了两个特点:老公统领家庭;家庭是近代国家的基本单位。上野千鹤子则提出,“家规范”是日本近代化的产物,是近代家庭的日本化。“近代家庭”这一定义被引进到日本将来,被社会学、日本史学、文学、心理学、法学甚至经济学等海量学科采纳。“近代家族”论甚至已经成为社会研究的一种范式。关于日本的“家”是与“近代家庭”的对立的一种形态,还是“近代家庭”形态的一类型型的讨论也是层出不穷。但,无论是落合还是其他日本社会学学者,都没对这一定义成为一种范式背后的基本假设进行过讨论,只不过对诞生于西方理论界的一个定义进行了直接引用。
总的来看,这种基于总结性的社会学研究办法论的研究结论背后预设了以下基本假设:家庭形式有年代之分,不同年代有不一样的家庭形式;家庭的形成经过了“无情”到“有情”的阶段;家庭是一个有机体,并且可以完成自我进化;家庭是一种稳定的结构并且以整体的形式伴随年代进步而进步;家庭进化的过程就是一个由开放走向封闭的过程;“近代家庭”的剖析单位是“家庭”,剖析内容是“家庭”与国家、社会、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立论基础与斯宾塞的古典社会学有机论和进化论一脉相承。
在以上基本假设的条件下,落合又依据速水融等人口统计研究者的妇女总和生育率(TFR)测量指标,计算出近代日本家庭的核心家庭化。简单地说,落合的研究是一种非常典型的依赖平均值的计算来讲解社会变迁的研究。依赖平均值来讲解社会现象的办法论承袭的是自然科学的常见做法。但,平均值讲解不了社会内部的差异。而社会学研究的却是关于近况和差异的学科。即使“家庭进化论”的思想可以成立,也需要以差异为首要条件。由于,差异是进化的首要条件。但,“近代家庭”论中,并没对这一首要条件予以正视。以速水融、鬼头宏等日本历史人口学家为代表的学者的研究表明,日本江户年代的家庭形式包含直系家庭、联合型家庭和核心家庭形式。不只家庭形式存在多样性,家庭本身也不具备常见性。近世分家和绝嗣门户的并不在少数。日本家庭社会史和历史人口学的研究表明,“近代家庭”论的立论基础相当薄弱。本文将从家庭社会史和历史人口学的视角,对“近代家庭”论的本体论,认识论和办法论进行深入的探讨,以期能在对日本的家庭进行研究时能对基本定义第一进行厘清,而不盲从或照搬西方的理论。
二 家庭研究的本体论、认识论和办法论
(一)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
“近代家庭”论在对家庭研究的本体论、认识论和办法论上存在一个主要误区,就是根据自然科学的本体论和办法论来研究社会现象。 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是关于社会近况的研究,最后的落脚点是人。但人与人、社会与社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自然科学是关于自然规律的研究,尽管自然科学研究范围里包括有人的生理的研究,但,自然科学研究的终极目的是关于自然世界的常见真理。真理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常见道理,不因人种、社会、国别不同而不同,并且可以超越时空,成为永恒。换言之,自然科学的本体论是关于世界“同”的本质,而社会科学的本体论却是关于世界“异”的事实。这一本体论有什么区别,也使两种不一样的科学在认识论上产生了差异。自然科学的认识论是世界的一元性,关注的是典型;而社会科学关注世界的多元性,重视总体剖析。社会科学关注个体,更关注总体。尽管自然科学也承认误差的存在,但,自然科学依旧侧重的是对一种理想型的探讨,追求的是一种绝对性。西方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马克斯?q韦伯也曾倡导用“理性种类”这一定义来进行比较社会学的研究。韦伯的“理想种类”很近似于自然科学的“理想模型”,都是一种具备高度抽象性和概括性的定义工具,不同于繁多复杂的经验事实。因此,也非常难应用于实质的社会研究当中。社会科学的研究却是关于海量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实的研究,侧重于差异性和相对性。这类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根本不同直接致使了两者在办法论选择上的差异。
关于社会的多元性内部各元之间的存在关系,社会学史上大概历程了由单线进化到多元并存的理论进步阶段。古典社会学家斯宾塞就是对社会单线进化理论最具代表性的讲解者。在斯宾塞看来,社会与生物有机体之间存在着很多相似之处,概括起来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成长过程、结构进化、功能分化、相互依靠等。在此基础上,斯宾塞又提出了社会进化的看法,觉得社会进化是一个持续的、没倒退的、不间断的永恒过程。虽然斯宾塞本人持有社会进化论的看法,但面对英国19世纪末的很多社会冲突,他本人对这一观念也产生过动摇。不只这样,韦伯、齐美尔、米尔斯、法兰克福学派、及新马克思主义者等冲突论者都看到了社会冲突存在的势必性和长期性,并且反对带有价值判断的社会剖析办法。特别是韦伯,他否认社会可以进化到一种完美的、无冲突的境地,觉得那只不过一种乌托邦。其次,社会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通过其著作《忧郁的热带》和《结构人类学》告诉大家,人类常见存在二元对立思维,即使是在所谓的“落后”或“原始”的民族。也就是说,“文明人”的思维结构与“野蛮人”的思维结构之间是相同的。既然相同,那样也就没有一种进化的过程。因此非常难说“文明人”的二元对立思维结构是“野蛮人”二元对立思维结构的高级形式。无论是在社会学范围还是在社会人类学范围,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已经成为一种定论。
总之,正是因为世界所存在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才促进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使关于社会的比较研究成为可能。而社会学研究的任务,也正是要对世界所存在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进行研究。假如不可以认识到这一点,把关于社会的研究打造在同一性的基础上,一定将会招致把社会学还原为自然科学或者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危险。
(二)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办法论差异
正是基于上述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不同,因此,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办法论才存在非常大差异。因为自然科学要得到的是一个典型,因此需要在减小误差的状况下,通过无数次测量,得到一个平均值。有时还需要通过实验的办法来证明其结论。社会科学则是关于差异的研究,因此,社会学研究不可以通过求平均值办法来进行社会研究。但却可以通过人口统计学的办法对基本社会信息有个整体的把握。由于,统计把握的是社会整体人口的基本情况。关于社会的研究一定是关于人的研究。人口是社会形成的基本要点。
有些社会学家觉得,在社会学中,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一直是社会学研究办法论的两条主线。实证主义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定量研究,而人文主义办法论则侧重定性的研究方法。其中,定量研究一直是社会学研究所使用的主要办法。但,定量研究的数据这一办法论本身就是在忽略差异性的基础上得出的。数学语言本身就是一个抽象符号化的形式。以“女人学历与女人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如此的研究课题为例,根据社会学定量研究的办法,会对女人的学历从低到高进行测量,然后对女人的生育意愿进行问卷调查或者访谈,最后得出女人学历的高低与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但,学历只能代表学习的历程,并不可以代表学习的能力。即使拥有同等学历的人,思想上也会存在差别,落实到生育意愿上也会不同。像如此的研究课题背后忽略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有些社会学家还倡导使用实验的办法得到数据,而这种办法并不为社会学研究者们广泛采纳。其一,实验需要完全排除外在的或不可估计的原因的干扰,受实验对象和实验环境的影响较大;其二,实验是关于人的实验,一定涉及到政治、道德伦理等限制。其三,实验的办法本身是对人的实验,没方法完全排除人自己所带的非实验原因的影响。
既然不可以通过求平均值的办法来研究社会,那样社会学应该通过什么样的办法对社会进行研究呢?正如前文中所说,社会科学是关于社会近况的研究。这里所说的社会近况不止是指当下的社会事实,还包含历史上出现过的社会事实。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历史上出现过的社会事实不只包含以世纪和年代为广阔剖析单位的稳定不变、持续持续的社会事实,还包含因传统的以政治事件叙述为轴的历史叙述而被掩盖的沉默的非连续性的社会事实。历史上出现过的社会事实并不总以一种明确的姿态呈目前历史学面前,特别在以政治事件叙述为纲的纯粹的历史学家面前更是如此。相反,非连续性的、偶然的、创举的社会事实总是是纯粹历史学家所负责删除的对象。以政治事件叙述为纲的历史是政治家的历史,是统治阶级的历史,而不是社会的历史、人的历史。要知道社会的历史,需要要知道那些非连续性、沉默的社会事实。非连续性的社会事实预设了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可能。因此,社会科学的研究办法论不只应该使用统计学的逻辑思维,还需要结合社会史的剖析办法。
(三) 家庭研究的办法论 正如前文所述,自然科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关注的是世界的永恒、常见、同一的本质,因此其研究办法论重在探寻一种典型。而社会科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关注的是世界的变化、多样、和差异的事实,因此,其研究办法论重在讲解差异性。那样,关于家庭的研究应该遵循自然科学研究的办法论,还是应该遵循社会科学研究的办法论呢?
在社会学中,家庭一般被概念为由婚姻、血缘或收留而产生的亲属间的一同生活组织。既然是一种由人所构成的生活组织,那样也就意味着家庭本身构成的人为性,而非自然性。但,家庭并不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因为它的人为性,致使了它的存在本身所预设的不稳定性和多样性。如由于婚姻关系的破裂所产生的“单亲”家庭,或者仅由收留关系而没婚姻关系所组成的“模拟亲子”关系的特殊家庭,再者只有婚姻关系而没血缘、收留关系的“丁克家庭”等等。除此之外,社会人类学的研究成就还向大家展示了更多的家庭样态,如,日本的“IE” 。“IE”不只包含婚姻、血缘或收留关系,还包含雇佣关系,通过雇佣关系进入“IE”的人成为“奉公人”。这样来看,婚姻、血缘或者收留只不过家庭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
因此,关于家庭的研究就不可能根据自然科学的办法,去探索其背后不变的本质,或者通过多次测量计算而求得一个平均值;而应该根据社会科学的研究办法论,去知道其背后的差异性和不稳定性的事实及其缘由。要知道家庭存在的有关事实,第一需要通过人口统计学的方法,对社会的总体人口状况有个基本的把握,这需要人口学的统计办法。由于,职员构成是家庭的最基本要点。第二,还需要对人口的流动状况、家庭存续的基础(包含人口再生产和经济条件)、继承规则、家庭关系等有所把握,这类是纯粹的历史所遗漏和没解决的问题,需要遵循社会史的研究思路。简单地说,人口学和社会史的研究办法应该成为关于家庭研究的主要办法。显而易见,家庭是以人口为基本构成单位的,那样势必应以人口作为剖析单位。剖析单位也就由原来的以家庭作为整体的剖析单位变成以人口为剖析的单位。这与日本的家庭社会学做法是完全不同的。家庭社会学的剖析单位是家庭,预设了家庭的连续性。而家庭社会史和历史人口学的研究结果表明,家庭本身并没有势必的连续性。人口具备延续性,但家庭却并不具备势必的延续性。可以延续的家庭一定有其背后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经济结构,甚至思想价值体系。家庭并非社会的一个常数,而是一个变数。把一个存在高度断裂可能性的组织作为一个连续性的剖析单位研究,显然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
3日本“近代家庭”论的“理想种类”与近世家庭现实样态
(一) “近代家庭”论的“理想种类”
从本体论看,“近代家庭”论打造在家庭永恒性、常见性和持续不断性的基础上。无论是Hareven还是落合,他们的“近代家庭”论都是以这一首要条件为基础的。在家庭前面冠以“近代”之名预设了原始家庭、封建家庭、现代家庭等不一样的家庭存在级别,伴随社会的不断进步,家庭也随之不断进化。无论是哪一种级别的家庭,都是一个年代的家庭典型,在这里可以称之为“理想种类”。这种进化论的逻辑是,“近代家庭”是一种比“封建家庭”更文明,更幸福的人类组织形式。但,没任何经验可以证明“近代家庭”所带来的体验比“封建家庭”更幸福。由于家庭组织成员已经发生了变化,并且作为一种形而上的个人体验,“幸福感”并不具备统一形式。核心家庭是近代家庭的主要特点,而近代家庭是近代的家庭的“理想种类”,现代家庭是现代的家庭的“理想种类”,所以,核心家庭就是近代家庭的“理想种类”。无论是哪一个年代的“理想种类”,它们都是以家庭本身为载体的,年代在变,但家庭这个载体本身不变。
从认识论看,“近代家庭”论把家庭当作一个有机体,每一个部分都密不可分,并且可以完成自己的进化。“近代家庭”论强调,近代家庭成员之间有着强烈的感情牵绊,如母子关系密切,以孩子为中心,非亲属的排斥等等,着重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依靠性。这一看法旨在强调家庭好似生物有机体一般,每个不同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近代家庭”论还强调,近代的家庭是通过由开放走向封闭,由社交频繁走向社交衰退,由直系家庭、联合家庭走向核心家庭,由集团性弱走向集团性强,完成了家庭属性的优胜劣汰的角逐,现存的家庭属性都是出色的属性。近代家庭与近代以前的家庭之间存在势必联系,由于有如此的联系,所以才能完成家庭的进化。
正是基于上述本体论和认识论,因此,“近代家庭”论的剖析单位集中在“家庭”这个大单位上,而不是家庭的人口这一构成要点上。“近代家庭”论觉得,“家务”和“主妇”都是近代社会的产物。伴随近代市场经济的形成,雇佣劳动和家务劳动开始分化。雇佣劳动是有偿劳动,而家务劳动却是免费劳动。同时,家庭的经营体功能和消费功能出现分化,家庭成为以消费为主的生活组织。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成为主要的家庭内部分工模式。而关于家庭的人口,落合也借用了人口学的近代人口转变理论,即人口的转变从多产多死向少产少死转变。家庭规模也由于出生人口降低而趋向于核心家庭化。
“近代家庭”论展示了如此一个家庭社会学假说:家庭是一个有机体,每一个部分之间相互依靠,伴随社会、经济等的进步而不断进化;近代家庭就是在封建家庭的基础上进化而来的,代表的是一种家庭本身的进步;近代家庭与封建家庭之间存在着势必的连续性;近代家庭因为规模缩小、封闭性增强,促进家庭内部关系愈发密切。以上就是“近代家庭”的“理想种类”。落合完全继承了以上假说,觉得日本的“主妇”的诞生于首次世界大战将来,而“主妇”的很多出现则是在二战结束将来。“近代家庭”的很多特点也是在日本的“IE”中就有了萌芽,日本近代家族的大众化却是在一战将来、二战以前出现的。换言之,日本学者用日本近代家庭的“理想种类”的概括确证了来源于于欧美的“近代家庭”论。
(二) 近世日本家庭样态的多样性和非连续性 “近代家庭”论是以近代以前,即近世家庭为基础进步而来,同时又比近世家庭更为进步为基本预设的。因此,要证明“近代家庭”论是不是合理,第一需要结合家庭社会史和历史人口学的研究办法,对日本近代以前,即近世时期的日本社会的家庭样态和人口状况有个总体把握。正如前文所述,之所以要通过如此的研究思路进行是因为:(1)社会史并非纯粹的历史学以政治为中心的叙述史,它重组了被纯粹的历史所回避、遮蔽、抑制和消除的社会事实和现象,是以构成社会主体的普通民众的社会生活为主要对象的历史;(2)历史人口学是以研究近代以前的人口为对象的知识,在现代人口学统计人口出生率、死亡率等统计办法上,又增添了家庭复原法、个人跟踪调查、婚姻出生率原因分解、婴儿死亡率原因分解等新的研究办法,可以对近代以前的社会人口和家庭的全貌和动态有更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从日本近世人口总和生育率、婚龄及其流动状况来看,日本各区域均存在明显的差别。速水融将日本近世人口差异种类分为3种,分为别:东北日本、中央日本和西南日本。东北区域婚龄常见较早,男士初婚年龄为20岁,女人为17岁;中央区域初婚年龄为男士27岁,女人22岁;西南区域与中央区域相似。而从人口出生数目的城乡差别来看,城市人口出生率低、死亡率高,但区域人口却呈现停滞状况。究其重要原因是因为农村人口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并且从农村到城市的佣工保持了城市人口数目和规模。
换言之,近世日本农村人口的保持依赖的主如果人口的再生产,而城市人口的保持依赖的却是人口迁移。日本近世农村人口再生产的主力主如果富农家庭。这是由于富农家庭职员初婚年龄常见较早,可以较早开始人口再生产。而贫农家庭职员外出当佣工现象不止是主流,而且是正常状态。据速水统计,小农和贫农男女佣工率分别为63%和74%,而富农地主阶层的男女佣工率分别为39%和32.2%。小农贫农阶层职员外出务工几乎成为他们贯穿一生的生活周期,有些人从五六岁开始,一直到死亡为止。即使在当佣工的过程中结婚,也会因为经济条件不足,不能不继续外出当佣工的现象更是常见。因此,小农贫农阶层女人不只婚龄偏大,当佣工时间长,出生率相对较低,而且还由于结婚以后两地分居或没办法保持稳定的夫妻关系,容易致使家庭形成力不足。不只这样,下层农民长期在城市当佣工,不可以组建家庭,不可以完成人口再生产,而致使家系没方法延续,绝嗣门户的例子不胜枚举。这种单身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关于其缘由笔者不计划在这里进行详尽讨论,但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绝嗣门户的一个主要原因:“都市墓场说”。因为很多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导致了城市过高的人口密集现象,当城市发生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时,首当其中的便是人口密度大的城市,由此导致的人口死亡的理论称之为“都市墓场说”。日本近世270年间,各种传染成人两性疾病发病率由高到低依次为流感(41%)、天花(21%)、麻疹(17%)、痢疾(10%)、霍乱(7%)、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知名的传染病。
1858年8月,江户大约有3至4万人死于霍乱,占江户65万总人口的5%到6%。传染成人两性疾病的发生是导致城市高死亡率的一个要紧原因。也正由于这样,长期在城市当佣工的农村贫农小农阶层绝嗣门户的可能性大大提升。
这样来看,受长期外出当佣工、传染病等原因的影响,家庭并非所有日本近世人口存在和依托的生活组织。比起家庭,很多的农民是以自由的个体形式存在。这种自由主如果指农民可以以自由的身份在不一样的城市企业或者农村富农家庭当佣工。佣工的雇用时间可长可短,有年佣工、月佣工、日佣工等多种形式。结束某一雇佣关系后,农民又以自由人的身份去探寻另外的雇主。特别是对于农村下级阶层农民来讲,佣工已经成为他们主要的存活方法。长期在城乡之间、城市内流动,致使其本身生活方法的不稳定、家庭人口再生产率不足,且没办法稳定夫妻关系,家庭形成力弱;一旦城市爆发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死于城市的农民大有人在,家破人亡也就变成了下级阶层农民中常见存在的现象。尽管近世日本德川幕府实行士农工商的严格等级规范,但,因为传染成人两性疾病、人口再生产率低等原因影响,城市人口保持能力有限,不能不依赖很多农村人口的流入来保持城市的正常运转。假如根据个生活命周期来看的话,可以说个生活于家庭,却并未必死于家庭。
从日本近世家庭样态来看,存在多元化的家庭:包含直系家庭、联合家庭、核心家庭三类。直系家庭在东北日本、中央日本和西南日本都常见存在;核心家庭只在中央日本和西南日本存在,而联合家庭则出目前西南日本。这与落合关于近代家庭产生于一战将来、二战以前的说法大相径庭。
据速水统计,从家庭夫妻对数来看,东北日本家庭以两对夫妻家庭为主;中央日本则一半以上为一对夫妻家庭;西南日本则呈现多元化,以一对夫妻为特点的家庭最多,第二是两对夫妻家庭,最少的是三对夫妻家庭。从家庭规模来看,东北日本家庭人数为4至8人;中央日本为3至9人;西南日本家庭人数变动幅度最大,为3至14人。从家庭存在的世代数来看,东北日本三代同堂的状况为主体;中央日本则两代同堂和三代同堂各占一半;而西南日本也主要以三代同堂为主,第二是两代同堂,极少有四代同堂。
以上数据表明,核心家庭在日本近世时期并不罕见,已经较为常见。中央日本和西南日本都存在一半以上的核心家庭,东北日本的家庭人数也反映出,人数最少的四人家庭无疑是核心家庭,因此,在东北日本同样存在核心家庭。这一研究结果让大家对落合等的“近代家庭”论有了更大的质疑:假如核心家庭是近代家庭的特点,那样它为什么在近世日本常见存在?
落合、西川?v子等还觉得,近代家庭产生于近代国家和市场的形成密不可分,并且觉得,特别是近代国家在近代家庭形成过程中起着主导用途。缘由是近代国家为了培养近代国民,强调了女人在家庭里有哪些用途,做“贤妻良母”,促进女人活动的范围局限于家庭内,因而致使了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又因为人口再生产的国家性介入,致使了原来由村落产婆接生、左邻右舍对产妇的照顾而产生的紧密社交关系的衰退,使家庭与家庭之间日渐走向封闭,随之而来的便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强烈的情感牵绊。家庭由生产和消费的场合变成了纯粹的消费场合。 但,从以上剖析大家不难看出,核心家庭并非近代的产物,更不是近代国家用途的结果。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更不是近代化的结果。在日本近世的企业、富农、武士阶层,主妇就已经常见存在。主妇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管理佣工,做部分家庭内部的家务劳动,而不需要从事生产性劳动。生产性劳动也是由佣工完成。至于社交关系的衰退和家庭成员之间强烈的感情牵绊则更是很难得到确证。由于佣工的频繁外出,雇佣时限长短不同等原因,社交关系也处在持续的变动之中,社交对象也并不是稳定的村落左邻右舍,要保持村落间紧密的社交关系显然并不是易事。
四结 论
“近代家庭”论这一诞生于欧美的理论假说在未经过充分辨析之后就被日本社会学界广泛应用于日本社会的研究当中。本文在对这一理论的背后假说进行梳理的过程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1)“近代家庭”论是一种家庭进化理论。该理论打造在家庭好似一个有机体的基础上,故部分之间相互依靠,且可以完成自己进化过程,从低级走向高级。(2)“近代家庭”论强调家庭的延续性和不同年代家庭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家庭从诞生将来就可以不断地被继承和延续下去。(3)“近代家庭”论是根据自然科学的本体论和办法论对家庭进行一次求平均值后计算的结果,将所大概存在的家庭形式进行统一化。(4)“近代家庭”是一种“理想种类”,它是认识一个社会家庭存在形式的工具和办法。
文章将剖析单位由“家庭”转向“人口”,通过家庭社会史和历史人口学的剖析办法,结合日本近世人口情况和家庭情况的研究结果进行重新研究时,发现了与“近代家庭”论大相径庭的社会事实:(1)家庭并不是一个有机体,它可以产生,也可以消亡。近世日本绝嗣门户的例子并不少见。未能组织家庭,孤独终老的也大有人在。(2)近世日本已经很多出现核心家庭,特别是在中央日本和西南日当地区。这类家庭人口规模并不大,核心家庭人口在4人左右。核心家庭的出现并不是近代化的结果。(3)男女人别分工,在近世日本的富农、商人和武士家庭都常见存在。这一时期作为这类家庭的“主妇”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管理佣工,做部分家务劳动。(4)贫农中外出当佣工的人很多存在,且部分去到城市当佣工后不再返回农村的现象也并不少见。他们在补充了城市正常运转所需人口的同时,因为雇佣时限的不同,职员的流动频繁,与村落职员之间密切社交关系非常难保持下去。但,其次,他们却可以通过雇佣劳动与城市职员之间维持密切往来。(5)不一样的区域之间存在着家庭形态的差别。直系家庭、联合家庭、核心家庭这三种家庭形式同时存在于日本近世社会,需要得一个平均的家庭形式无疑是缘木求鱼。
因此,“近代家庭”论本身存在很多悖论,结合日本近世的社会事实更多存在很多出入,这一理论并不合适于日本社会的家庭史研究。